2018-04-02 10:48:23 by zhanglan 查看次數:2785
一、哥斯達黎加商標概要
1、自1975午10月1日起,哥斯達黎加開始實施1975年5月27日生效的《關于工業(yè)產權保護中美洲條約》。該條約廢止了成員國以往的國內工業(yè)產權立法,從而建立了一整套統(tǒng)一的關于商標、商行字號以及廣告用語的保***規(guī)。
1975年10月1日以前在哥斯達黎加注冊或續(xù)展的商標、商行字號及廣告用語繼續(xù)有效,但1975年10月1日以后的商標注冊及續(xù)展必須遵循(關于工業(yè)產權保護中美洲條約)的規(guī)定。自公告日起60天內對商標申請所作的修改、增補、刪減不影響該商標申請享有的優(yōu)先權以及條約規(guī)定的其他權利。
2、哥斯達黎加商標權的獲得實行注冊在先原則。根據《關于工業(yè)產權保護中美洲條約》)規(guī)定,商標注冊采取自愿申請原則,但化學品類、藥品類、醫(yī)用器材類、獸醫(yī)用品類及食品類必須使用注冊商標。
3、哥斯達黎加接受商品商標、服務商標、集體商標、防御商標、商行字號、廣告用語的注冊申請。
4、商標商品和服務分類適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。商標申請適用一個類別一份申請原則。
5、哥斯達黎加為《關于工業(yè)產權保護中美洲條約》、《保護工業(yè)產權巴黎公約》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。
國家英文縮寫:CR。
6、官方語言為西班牙語。
7、多類別制度。
二、申請所需材料文件
申請人名稱和地址;
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/服務名稱;
商標圖樣。
委托書簽署。
四、注冊程序 審查-公告-注冊:
回執(zhí)時間:1個月
注冊需時:12個月
商標申請?zhí)峤缓?,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(包括相對理由和絕對理由)。商標申請審查通過后,如果沒有發(fā)生駁回理由,商標申請將公告,公告期為 2個月(如果結束那天非工作日,則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)。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,商標予以注冊。
五、商標異議期限:2個月
六、官方語言:西班牙語
七、有效期和續(xù)展
商標專用權從核準日期起算,有效期 10年,每次續(xù)展注冊的有效期為 10年。提前一年可辦理;寬展期 6個月。
八、哥斯達黎加辦理途徑分析
哥斯達黎加非馬德里成員國,因此,只能通過單一方式予以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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